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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明珠花园承租家庭资格年度复审工作的公告

作者:保障房公司    文章来源:

日期:2025-07-30 10:19:59    浏览量:53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省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根据住建厅《常态化开展公租房违规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对市明珠花园小区公租房开展2025年度复审工作,确保公共资源公平善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对象

市明珠花园小区2024年12月之前所分配的廉租房、公租房和长租房承租家庭。

二、复审时间

提交材料时间:202581日至915日止;

复审查时间:2025916日至1215日止

三、办理地点

  点:市明珠花园物业二楼服务大厅;

  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除外

四、注意事项

1、各承租家庭(含长租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在明珠花物业服务大厅领取《商洛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复审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后,于2025年915日前交回小区物业服务大厅。

2、公租房承租家庭应提供申请人婚姻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单位(社区)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购买房产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或网签合同;名下有非营运车辆的,需提供购车票据;名下有公司注册或出资参股的,需提供公司注册资本金或工商信息中记载的认缴出资额。

3、各承租家庭(含长租房)因住房收入、工商、车辆、人口、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如实填写变更内容,并承诺填写内容真实。

4、各长租房承租家庭应提供婚姻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无房证明。

5、工作人员将根据承租家庭所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入户排查,并报送部门联合审查各承租户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入户排查。

6、入户排查、联合审查擅自改变承租住房用途,转借、转租,以及不再符合住房保障规定条件的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交回商洛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复审表》承租家庭取消住房保障资格

7、欢迎广大群众对承租家庭违规行为予以举报,提供有力的线索信息和证据材料。

咨询电话:0914-233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