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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启动商洛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销售的公告

作者:保障房公司    文章来源:

日期:2025-07-04 16:23:14    浏览量:1303

为了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保障新模式,着力解决工薪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经市政府同意,在不调整市明珠花园购置型保障房销售价格和房屋性质的前提下,将符合条件的配售型保障房申请家庭纳入销售范围,放宽销售条件,并面向社会公开销售。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商洛市明珠花园小区3#、4#、6#、7#楼,共计406套房源按楼栋依次开放销售,本此销售房源为3#、4#楼,当房屋选定比例达80%以上,开启6#、7#楼(具体开放时间以公告为准)。

二、申购对象

面向符合条件的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家庭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

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房。申购家庭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单身户家庭申请人应达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申请家庭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商州区户籍并稳定就业关系一年以上。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拟配售项目所在中心城市建成区内无自有住房(自有住房包括:个人自建房、直管公房、集资建房、棚改安置房、移民搬迁房等各类政策性住房以及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尚未入住或办理权属登记的),其他经查证实际拥有的住房。商州中心城市建成区是指:东至东龙山、西至西环路、南至南环路、北至北环路以内区域。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和住房保障政策。

(四)各级政府人才计划支持的高层次人才或引进人才,经组织部门认定的人员不受户籍时限限制。

、申请资料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含家庭成员)、户口簿;

劳动(聘用)合同或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其他可证明身份的材料;

由单位集中申报的,需提供单位申请材料、申请人员汇总表、营业执照(法人执照);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当声明同意接受住建(房管)和有关部门对其户籍、婚姻、工作、社保、住房等情况的调查核实并填写个人承诺书。

、销售价格

本次商洛配售型保障房平均销售价格按4640元/平方米实施;整栋(单元)的楼层、朝向差价按整栋(单元)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申请方式

申请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办理。有意向进行配售型保障房轮候登记的家庭,可扫描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完成注册后,按程序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进入配售型保障房轮候库由我司通知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进行选房购房工作

、其他事项

(一)已进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家庭在选房时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

(二)本次销售的住房,按照《商洛市明珠花园购置型保障房(限价商品房)销售实施细则》的要求,购买购置型保障房的中等收入家庭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后五年内不得出售、出租、转让。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全程公开透明,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切勿听信他人“收费代办”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骗购配售型保障房的,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且禁止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各类保障性住房。对发现从中借机敛财、欺骗群众等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个人,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当地公安部门,追究法律及刑事责任。

八、咨询地址及电话

1.轮候库咨询电话:商州区房管中心0914-2330083

2.房屋咨询电话:商洛市城投保障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0914-232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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